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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303-00099 组配分类: 决策前预公开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关于《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31 10:43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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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责任,完善本县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我局起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起草方面。参照《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泾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形成《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草案。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我局于3月31日通过泾县人民政务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中,社会各界对制定《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能力,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住房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实施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严把审核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范围主要是1、城区户籍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在泾县乡镇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4、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户。对符合条件的城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对在城区工作和生活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授予功勋荣誉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予以优先、精准保障。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泾县乡镇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如房源充足,也可安排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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