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黄村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黄村镇>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333/202009-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黄村镇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黄村镇2020年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黄政字〔2020〕44号
发布日期: 2020-09-08 15:29
【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黄村镇2020年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15:29 来源:泾县黄村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持续提升我县乡村旅游综合实力、促进贫困户增收,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特制定泾县黄村镇2020年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根据泾县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持续发挥乡村旅游产业关联带动作用,以增加农民就业、提升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指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进一步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

二、主要工作

1.组织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办农家乐并指导申报到户项目,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旅游后备箱申报工作。 因地制宜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民宿和餐饮,继续扶持贫困户利用自有房屋发展民宿,鼓励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或参与农家乐经营。经乡镇审核推荐,视其经营规模,给予每户0.3—0.5万元的奖补。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的旅游化、品牌化,激发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的积极性,对参与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销售农副土特产品的贫困家庭,销售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给予每户200-500元的一次性奖补。

2.持续推进涉旅企业帮村帮户扶贫活动。鼓励和动员乡镇内各涉旅企业选择一个或多个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进“百企帮百村”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企业+村”、“企业+农户”等形式帮扶,发挥重点景区对周边乡村、农户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涉旅企业开发景区维护、安全监管等管理岗位,导游、车船驾驶、保洁等服务岗位,设置旅游特产销售柜台带动贫困人口就业。鼓励星级农家乐、旅游商品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优先收购贫困户的农副土特产品,帮助开发经营手工艺品、纪念品、土特产、传统特色小吃等。鼓励旅行社与乡村旅游扶贫村开展合作,输送游客,促进就业和增收;鼓励村集体入股旅游企业参与资金分红。重点扶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重点支持贫困村集体发展旅游项目。

3.持续实施乡村旅游“四级联建”工程。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实施“四级联建”工程要求,继续推进基础设施较好、旅游资源丰富的行政村参与A级旅游村等文化旅游行业创建工作,提升乡村品质,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带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对成功创建单位,按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给予奖补。

4.开发旅游厕所公益岗位。为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切实加强对我镇旅游厕所的维护与管理,计划开发A级旅游厕所公益岗位2个。通过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在旅游行业就业。通过岗位设置、充实人员、有序管理,实现我镇A级旅游厕所清洁、卫生。

5.抓好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对乡村旅游经营户、致富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

6.组织企业结对帮扶工作。继续组织旅游企业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组织部分重点旅游企业与周边贫困村对接,推进“企业+村”、“企业+农户”等形式帮扶。发挥重点景区对周边乡村、农户辐射带动作用,提供景区维护、安全监管等管理岗位,导游、车船驾驶、保洁等服务岗位以及旅游特产销售柜台用于贫困人口就业。鼓励星级农家乐、旅游商品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优先收购贫困户的农副土特产品,帮助开发经营手工艺品、纪念品、土特产、传统特色小吃等。鼓励旅行社与乡村旅游扶贫村开展合作,输送游客,促进就业和增收。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旅游扶贫作风建设,将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谋划好全年旅游扶贫工作,做到旅游企业、贫困村、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同步发展。 

2.强化资金保障。积极谋划项目,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扶贫开发投入各项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强化监督机制。加强日常乡村旅游扶贫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项目调度机制,重点监测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的帮扶成效,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受益情况。每月25日前向县文旅局报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1篇本地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典型材料。

四、项目申报流程及资金拨付

根据县扶贫领导开发小组《泾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泾扶组〔2018〕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户申请,村评议,村公示,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资金拨付,项目评估验收,资金发放”的程序,实行“三公示一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档案资料管理

乡镇、村和帮扶干部要加强旅游扶贫到户帮扶项目信息管理,按照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