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解读)关于对《泾县榔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意义与总体考虑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20〕17号、宣政办密电〔2020〕2号、泾政办秘(2020)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五、主要任务
摸底排查分为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两个阶段。各村居要对本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创新举措
健全和充实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和力量,监管力量下沉,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榔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镇城建站、镇应急办、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农业农村办、镇市场监管所为组成单位,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县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居工作计划,组织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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