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10-0011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0〕118号
发文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10-2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10:28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5日 







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我县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具体目标任务数见附件2,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民生工程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

二、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应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3.在泾各类在校学生。

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不断保、不漏保,避免重复参保。

三、筹资标准

(一)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缴纳保险费后,中途不予退保。

(二)特殊人群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分类资助参保:

1.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受灾贫困人口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2015年底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

3.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泾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病种)、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分别指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

(三)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村干部等其他特殊人群按有关政策执行。

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或代缴。

四、缴费期限

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县外务工人员缴费期限延长至2021年2月底,待遇保障周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1.已参加我县2020年居民医保人员。通过登录城乡居民医保在线缴费平台,自行续保缴费。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参保缴费的,由村(社区)委会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医保在线缴费平台续保缴费。

2.新参保人员。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线上缴费。

3.特殊人群。乡镇分类汇总特殊人群花名册(以2020年8月31日在册人员名单为准),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县医保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统一负责征缴。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和自然减员的资助参保对象,由各乡镇按上述要求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县医保局。

4.2020年已参加我县居民医保人员中,2021年参加城镇职工或异地居民医保的,由乡镇负责核实、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修改征缴平台参保状态。

5.因错误缴费、自然减员等原因需退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对2021年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多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医保的目的、意义、相关缴费规定、缴费方式、保障待遇政策变化和对参保人的保障作用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征缴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督促和推进,细化征缴工作方案,公布缴费标准、方式和期限,收取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资金。筹资票据使用及上缴参保资金按照县税务局有关要求执行。
各类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参保组织宣传工作,督促学生家长按照规定的缴费方式参保,在未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前,各学校一律不得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业务代理活动。
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健委分别依据职能负责审核特殊群体资助参保对象。

(三)信息登记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与征缴工作同步实施)
各乡镇确定专门人员根据征缴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登记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求开展辖区内户籍人口参保信息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1年1月10日前)

各乡镇要将参保信息登记表、汇总表上报县医保局,筹资票据按规定上缴、结报县税务局。

七、明确部门职责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为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县居民医保征缴的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承担辖区内居民参保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参保情况摸排、宣传引导、组织实施、参保登记、信息统计、异地参保凭证收集和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征收等工作。各村(社区)应充分考虑参保人实际情况,帮助居民进行线上缴费。

(三)县财政局负责各类资助资金划拨工作,按时足额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

(四)县民政局负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村干部等特殊群体信息的审核工作,按相关政策落实村干部代缴参保工作。

(五)县扶贫局负责贫困人口信息的审核工作。

(六)县残联负责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信息的审核工作。

(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的审核工作,按相关政策落实资助参保工作。

(八)县卫健委负责计生特扶对象信息的审核工作,按相关政策落实资助参保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信息,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人员信息查询提供协助。

(十)县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宣传、推进在线学生参保工作。

(十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领导组(附件1),统筹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参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参保工作任务。

2.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紧扣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紧密配合,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步骤安排,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将我县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及本辖区户籍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统计任务分解压实到各村(社区),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征缴工作方案(含任务分解表)报县征缴办公室备案。

3.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政府、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和意义,参保方式以及政策变化,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负面舆情。

4.强化监督奖惩。各乡镇政府、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督查组(附件3)将对各乡镇征缴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表

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督查组成员及联系乡镇安排表
 














附件1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素兰 (县政府)
副组长:吴振华 (县医保局)
李  立 (县税务局)
成  员:许  雯 (县政府办)
卫建平 (县教体局)
许雁华 (县公安局)
王全胜 (县民政局)
丁  珉 (县财政局)
高  静 (县卫健委)
朱永宁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宝珍 (县医保局)
严盼盼 (县扶贫局)
沈银荣 (县税务局)
翟光生 (县残联)
徐文清 (县融媒体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吴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银荣、汪宝珍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任务表

单位:人

乡镇名称

目标任务数

泾川镇

62016

云岭镇

38747

茂林镇

20528

榔桥镇

29927

桃花潭镇

29055

丁家桥镇

14618

黄村镇

21283

蔡村镇

17441

琴溪镇

17677

昌桥乡

32748

汀溪乡

12049

合  计

296089

附件3

 

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督查组

成员及联系乡镇安排表

 

 

 

  

乡镇名称

王永生

  

卫建平

翟光生

  

云岭镇

茂林镇

桃花潭镇

张素兰

  

吴振华

严盼盼

沈银荣

泾川镇

黄村镇

丁家桥镇

昌桥乡

汪莉

  

王全胜

朱永宁

汪宝珍

榔桥镇

蔡村镇

琴溪镇

汀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