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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27 10:20
【部门解读】关于《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7 10:20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决策背景和政策依据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5号)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医保待遇政策作出了明确要求。市医保局在转发该通知(皖医保秘〔2020〕44号)中,对征缴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安排。根据文件精神,经县长专题会议会议研究,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从目标任务、参保对象、筹资标准、缴费期限、缴费方式、工作步骤和部门职责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确保精准征缴。
3.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做谋划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方案》讨论稿。2020年8月26日由县医保局牵头组织县税务、财政、公安、扶贫、教体、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县直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中,无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未被采纳情况。于2020年9月14日报县长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4.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我县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
5.主要任务
根据全面参保登记计划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以户籍数为目标,实现应保尽保。
6.创新举措
缴费方式上,原则上对一般居民实行线上缴费,开通微信公众号、医保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线上缴费途径,有效减轻基层征缴工作负担,方便群众参保。
7.保障措施
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培训会,对征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医保经办人员等参加。县政府成立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领导组,统筹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参保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