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县卫生健康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泾县卫生健康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 11日
泾县卫生健康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泾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泾平安办[2021]1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网上贷款、网上投资或博彩、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四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10%以上,第一季度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发数、损失同比下降20%以上,全年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30%以上。同时,总结一批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固化形成长效宣传工作机制,长期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0 日至3月31日。
三、宣传对象及内容
1、宣传对象: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和服务对象。
2、宣传内容:宣传工作重点为网上贷款、网上投资或博彩、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四类高发、多发电诈类案件的防范知识。
四、任务分工
集中宣传活动由委平安办统一部署,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落实。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委平安办统一部署下,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集中入户和社会面宣传工作。
委平安办负责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具体措施
1、开展社会面宣传
利用会议、电子屏、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
各单位社会面宣传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前。
2、开展上门入户宣传
(1)结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村(居)进网格,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入户反诈防诈宣传,向群众详细讲授防范知识,发放宣传单。
(2)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中宣传。
(3)对本单位、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开展上门见面宣传,重点宣传针对单位财务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负责人QQ、微信诈骗犯罪的防范,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审核审批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防诈教育和提醒,杜绝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联工具下达、传递转账、汇款等工作指令。
各单位首次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3、开展微信群宣传
各单位应科学建立反诈微信群,每个反诈微信群须明确一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予以登记建档。
各单位微信宣传群构建及首次宣传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前。此后,该项巡查工作应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期坚持。
4、开展考核通报
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压案降损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按照全县目标任务标准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防范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和服务对象的防诈反诈宣传教育,确保实现“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宣传工作目标。
3、各单位开展入户宣传时,要注重宣传实效,不能仅见面发放宣传品,要当面向宣传对象详细讲授、告知相关防范知识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伎俩,实现人人能识别防范,确保实现宣传效果和预期工作目标。
4、入户宣传人员在开展入户宣传时,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