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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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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简明问答】解读《泾县卫生健康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09:53
【简明问答】解读《泾县卫生健康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3 09:53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方案?
        答: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网上贷款、网上投资或博彩、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四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10%以上,第一季度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发数、损失同比下降20%以上,全年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30%以上。同时,总结一批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固化形成长效宣传工作机制,长期开展。


问:这个活动的开展由那个部分负责?

答:集中宣传活动由委平安办统一部署,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落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委平安办统一部署下,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集中入户和社会面宣传工作。委平安办负责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问:这个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答:1、利用会议、电子屏、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

    2、开展上门入户宣传

1)结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村(居)进网格,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入户反诈防诈宣传,向群众详细讲授防范知识,发放宣传单。

2)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中宣传。

(3)对本单位、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开展上门见面宣传,重点宣传针对单位财务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负责人QQ、微信诈骗犯罪的防范,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审核审批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防诈教育和提醒,杜绝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联工具下达、传递转账、汇款等工作指令。

3、开展微信群宣传

各单位应科学建立反诈微信群,每个反诈微信群须明确一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予以登记建档。

解读股室:办公室

解读人:徐继伯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238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