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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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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2102-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定畜牧水产业生产的通知 文号: 泾农〔2021〕26号
发文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定畜牧水产业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08:43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同时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剧增,防控压力加大。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定全县畜牧水产业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是落实日常防控措施。督促所有畜牧水产业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场区环境卫生清理、定期消毒,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二是强化疫情监测。畜禽(饲料)生产、屠宰加工企业等人员聚集区域和集中办公场所,要开展体温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督促患者到县级以上发热门诊就诊。三是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备足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控物资,确保日常和应急所需。四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其他相关规定。

二、做好稳定畜牧水产业生产相关准备工作。督促种禽企业要科学测算苗禽需求,合理安排入孵种蛋,控制入孵规模;规模养殖企业要备足饲料、疫苗等畜牧水产业生产投入品,加强与屠宰企业对接,确保到龄家禽及时屠宰不压栏,产品冷冻冷藏有场所;屠宰加工企业要稳定职工队伍,动员职工驻场过年不外出,保障应急屠宰加工职工需求,同时要腾空冷库,确保储存所需。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务必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深入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按照《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跟进技术指导,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确保存栏畜禽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符合规定要求。要继续执行非洲猪瘟防控Ⅰ级响应,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养殖场户检查指导,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确保畜禽水产品市场供应。各乡镇要进一步提升生猪生产、稳定家禽业发展重要性认识,继续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巩固生猪产能恢复良好势头,要认真总结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提前做好预案,下好先手棋。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优化各项服务,保障畜禽水产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畜禽养殖、屠宰、销售持续稳定有序,确保一旦疫情防控级别提升,准备充分,应对有序,畜禽水产生产稳定,产品安全充足,市场供应有保障。

特此通知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