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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60667N/202105-000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倪俊峰解读《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就医救助管理的通知 》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3 09:14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倪俊峰解读《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就医救助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13 09:14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

特困供养人员的就医管理一直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一个难点,太和骗保事件反映出此类人员过度医疗、小病大治、诱导住院、赖床住院、买卖病人等乱象依然存在。同时,此类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过度干预极易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稳定。

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收治、诊疗行为,预防和纠正个别地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在送诊、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特困供养人员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确保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维护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就医救助管理的通知 》。

  

       问:《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强调了村(居)两委及乡镇敬老院的工作责任,要高度关注特困供养人员的健康状况;二是明确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特困供养人员出入院管理、转诊转院;三是医保、卫健、民政部门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联合稽查;四是医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问:《通知》对基金使用相关主体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大特困供养人员就医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熟悉程度,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就医需求,引导特困供养人员合理就医。
      (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就医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相关单位要增强服务观念,精心部署,夯实责任,严格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就医救助工作,要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导力度,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收集基层部门和特困供养人员关于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建议,确保政策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