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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7-000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62号
发文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7-07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15:5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直属机构:

《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业经2021年5月14日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16日






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和《健康宣城2030规划》(宣发〔2018〕17号),实施健康泾县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与泾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健康制度和健康治理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大行动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巩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国家健康促进县创建成果,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建立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推进健康教育进单位、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场所“六进”活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广泛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不同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

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建立健全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县、乡(镇)、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步走、登山、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抓好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宣城市工业学校)

(四)实施控烟行动。贯彻实施《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宣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草危害与控烟宣传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机关。加强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提高戒烟服务能力。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咨询服务。全县无烟草广告。

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下降至20%以下和18%以下。(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烟草专卖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发挥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的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倡导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居民饮用水质持续改善。(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健全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产前筛查,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不断扩大筛查病种范围,逐步实现免费筛查全覆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0‰以下和5.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和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县、乡(镇)、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

到2022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科协)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进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营造健康企业文化,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老年医学,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完善家庭病床医保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家庭医生优先与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扎实推进我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强化老年痴呆症有效干预。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活动。

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委老干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医保局)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控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疫苗接种、环境综合治理等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着眼重点癌种、高危人群和贫困人群,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银保监组)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掌握自身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血糖定期监测、控制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用药、定期进行并发症检查等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2%以上和85%以上。(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控制传播途径,利用大数据、卫生健康信息化,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碘缺乏病、麻风病等重点地方病、寄生虫病。做好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

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医保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残联)

(十六)实施健康泾县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创建行动。在“健康泾县2020行动”基础上,持续开展健康泾县建设提升行动,重点推进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注重培育健康泾县特色品牌。广泛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劳动者积极参与健康泾县建设。注重发挥好健康信息化、健康产业对健康泾县建设的助推作用。

到2022年,健康泾县建设成效明显,位于全省先进水平。到2030年,健康泾县建设指标显著提升,成为安徽省健康建设示范县。(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机关服务中心、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泾县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泾县行动“15+1”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指导实施具体行动方案。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各地实际,将健康泾县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健康融入,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行动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泾县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成立县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泾县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和“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调整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对医院功能转变的支持,提高财政和医保资金在保障与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加强科技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申报省、市科技项目,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开展攻关研究和成果应用。强化信息支撑,积极融入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构建智慧医疗,推动健康信息共享。

(四)推进医防融合。全面深化综合医改,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加强医防融合,推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预防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转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五)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推进健康泾县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全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大卫生、大健康”社会动员氛围。

(六)加强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监测评估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

考核评价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各相关责任部门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度开展试考核。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参考。

县制定考核办法,按照考核评价指标框架对重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附件:1.健康泾县行动考核评价指标

2.健康泾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泾县行动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指    标

全县

基期水平

2022年

全县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24

≥79

2

婴儿死亡率(‰)

3.20

≤7.0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07

≤8.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9.69

≤18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

≥91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29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6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3.4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4

≥2.6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9

<27.5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0

≥99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0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31.58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6

≥87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82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92.3,52.2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注:基期水平年度为2018年度参数。1-8、16项同健康城市建设指标


附件2


健康泾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

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名单

主 任:张素兰(县政府) 

副主任:卫   彤(县政府办)  

曹   斌(县卫健委) 

刘朝阳(县教体局) 

委 员:杨文寿(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  

李直斌(县委宣传部)      

石小红(县委政法委) 

张红霞(县直机关工委)

黄晓燕(县总工会) 

王   萍(县妇联)

杨   勤(团县委)

翟光生(县残联)

胡吴弘(县科协)

汪新年(县发改委)

雷   敏(县教体局)

胡梁伟(宣城市工业学校)

赵云刚(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朱建华(县公安局)

彭   勇(县民政局)

李茂林(县司法局)

胡学军(县财政局)

王   静(县人社局)

吴云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剑声(县住建局)

章效武(县交运局)

田晓祥(县农业农村局)

丁   伟(县水利局)

张金泉(县文旅局)

文世伟(县卫健委)

陈   彬(县应急局)

沈啸天(县审计局)  

王文亮(县市场监管局)

孙小平(县统计局)  

石   平(县林业局) 

倪俊峰(县医保局)

严盼盼(县乡村振兴局)

俞泾隆(县数据资源局)

金海燕(县城管执法局)

丁绍虎(县经济开发区)

曹   诚(县融媒体中心)

张   慧(县机关服务中心)

郑   蓉(县生态环境分局)

陈洪波(县烟草专卖局)

吴   翼(县银保监组)

吴申生(县红十字会)

翟光云(泾川镇)

董双庆(云岭镇)

徐文琴(茂林镇)

韦洁翔(榔桥镇)

汪   祥(桃花潭镇)

蒋成祥(丁家桥镇)

刘梦璇(黄村镇)

翟雨婷(蔡村镇)

张润科(琴溪镇)

沈   成(昌桥乡)

滕文倩(汀溪乡)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由县卫健委曹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健委文世伟、县教体局雷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

推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若干名组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健康泾县行动推进委员会。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相关单位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由牵头单位按要求组建,并报推进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