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华对《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建设“四好农村路”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持续深入推进公路路长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推动路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根据《泾县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和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的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拟定方案初稿,广泛征求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实现了“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内容:
1、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2、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公路生态环境行为。
3、及时修复公路各类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
六、创新举措:
1、各级路长和相关单位职责更加细化,明确;
2、明确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七、保障措施:
将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抄报组织部门。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曹建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265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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