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交运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894/202105-000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40号
发文日期: 2021-05-03 发布日期: 2021-05-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3 16:29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28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


为持续深入推进公路路长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推动路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根据《泾县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责任,为打造美丽公路泾县样板、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巡查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县级路长巡查,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率,对责任路段开展公路巡查,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持续推进乡(镇)、村级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的公路巡查,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带头上路巡查的职责,并督促村级路长认真履职尽责,实现上路巡查常态化。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开展路长制工作调度和现场检查督导,上路巡查处置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各级路长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公路分级管理原则和职能划分,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各级路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公路沿线乱挖、乱建、乱种、乱占等情况,在及时加以制止的同时,应通知公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交通运输等责任单位进行协调处置,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所在乡镇及相应责任单位,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三)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和“三线四边”等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对公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的绿化、河流、湖泊等区域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公路生态环境行为。

(四)加强乡村道专管员履职监管。各乡镇乡村道专管员应根据《泾县乡村道专管员招募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做好所管辖道路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等事宜,认真做好巡查及问题处置记录,及时制止并向本级或上级路长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做好现场执法、纠纷调处等工作。各级路长办按照《泾县乡村道专管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按季度对专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专管员绩效报酬,对不合格的专管员下年度将不再续聘,对严重不负责、履职不到位的专管员及时予以辞退,扣除全部绩效报酬。

(五)适时开展乡村道专管员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管员培训会,重点围绕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四方面内容展开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提高乡村道专管员对农村公路基本知识、工作内容和职责、管理方式等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努力提高专管员的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确保公路安全平整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养护单位及时修复公路各类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等特殊时段的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好必要的物资、机械和人工,在极端天气出现后能够保证公路在第一时间恢复通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乡(镇)级路长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路长制各项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各级路长日常巡查交办事项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对各牵头部门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牵头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一名相对固定的联络员负责路长制有关日常工作;根据路长制工作职责和路长的工作指示、要求,结合所负责线路实际情况,“因路制宜”制定路长制年度工作计划;每月按时向路长办报送“泾县路长巡查情况表”,定期报送工作信息(简报);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交办事项,并向路长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参与所负责线路养护

(三)路长交办事项涉及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财政局:为确保全县路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将专管员工资,路长办和路长制牵头部门工作经费从2022年开始纳入政府一般财政预算。

公安局: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对破坏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危害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和防治。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路宅分离、沿线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依法查处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法建筑;指导督促“四类房”的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公路路域的环境监管,加强路域范围内生产加工企业污染源监管和整治,对违法企业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

水利局:负责打击公路沿线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活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对公路桥梁造成的损害、破坏进行赔偿。

林业局:负责对乱采乱伐公路绿化苗木的行为进行查处。

文旅局:负责指导公路沿线旅游标志标牌和宣传广告的规范设置,对设置不规范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置的标志标牌和宣传广告依法进行拆除。

城管执法局:协助乡镇和县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对公路两侧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贴乱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违章条幅、乱设广告牌匾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制度落实和日常管理

进一步规范路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各级路长办、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等要根据路长的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各自职责,做好各项软件资料管理,于每年12月底前向县路长办报送相关软件资料和工作小结。

(二)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路长办和牵头部门要加强路长制工作宣传,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性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路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路长办、牵头部门每季度向县路长办报送不少于1次的工作信息(简报),包括各级路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与工作亮点、 重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等。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路长办要根据所辖道路以及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维护路长公示牌。

(三)加强考核通报

将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抄报组织部门。


附件1:泾县县级路长负责线路一览表

附件2:泾县路长巡查情况表

附件3:泾县路长巡查问题交办单

附件4:泾县路长巡查问题交办整改情况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