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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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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010-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县林业局负责起草以及文件的解释工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0-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县林业局负责起草以及文件的解释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19 15:18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9

 

 

 

 

 

 

 

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现代林业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泾县是全省21个重点山区县之一,森林覆盖率达66.89%。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泾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实现林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林业产业目标,结合我县林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以生态美百姓富为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林长制改革为引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以林业龙头企业为带动,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我县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四个泾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市场主导、突出特色、创新驱动,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化,有效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途径,重点发展彩色森林、特色经济林、林下中药材、花卉苗木、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林农等经营模式,促进林农与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林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多元化全面增强,基本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目标,全县林业总产值达150亿。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彩色森林。坚持规划先行,围绕皖南川藏线、高铁、高速、国省道泾县段、县道溪桃路、桃查路等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彩色林建设,提升森林景观档次。按照生态和交通区位,合理区划、分期实施,引导和推广规模栽种乡土彩叶树种,如映山红、玉兰、乌桕、枫香、檫树、榉树、观赏竹等,为我县全域旅游增绿添色添彩。到2025年,重点打造彩色森林示范片(线)5处,培育彩色森林达2500亩。

(二)发展特色经济林。按照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要求,通过补植补造改造等方式,对低产低效青檀林进行更新改造,全面提升我县宣纸原料林质量。依托安徽三同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香榧基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在茂林镇周边发展香榧。在黄村镇、琴溪镇、昌桥乡等地发展油茶和油用牡丹。根据我县农业采摘旅游实施意见,在景区周边、旅游道路沿线,选择合适的桃、李、梅、枣、柿等名、特、优林果品种,培育特色林果采摘园。到2025年,青檀低产林改培达5000亩,香榧栽植面积达3000亩,特色林果采摘园达15个,新增面积达5000亩,打造1个青檀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

(三)发展林下中药材。以安徽十大皖药为中心,突出区域特色,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一乡一品。在桃花潭、蔡村、云岭、榔桥等乡镇重点发展林下种植葛根、丹皮、石斛、黄精、覆盆子、桔梗等。到2025年,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增加到5万亩,创建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达10个,打造1个林下中药材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

(四)发展苗木花卉。重点培育宣城市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大力培育和推广优质乡土树种和珍稀珍贵树种苗木,重点培育3-5个区域特色的苗木品牌(桂花、银杏、红豆杉、樱花、紫薇、梅花等),在205国道和322省道沿线区域,打造规模化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到2025年,创建10个苗木示范基地,新建和改造5000亩特色苗木基地,使全县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40000亩以上,基本实现林木种苗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引导苗木花卉企业由数量规模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

(五)发展森林食品。培育特色林菜(竹笋、山野菜等)、林菌(竹荪、食用菌等)、林茶、林果(蓝莓、树莓等)、林禽(皖南土鸡)等模式,推广适宜的森林食品新品种、新技术,发展绿色生态环保无公害森林有机食品,努力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到2025年,笋用林面积达3万亩,创建泾县群惠早元竹笋专业合作社、泾县泾青太早元竹专业基地和泾县蔡村河西毛竹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等3个特色森林食品示范基地。

(六)发展森林旅游。依托我县优美的森林生态景观和丰富的森林文化,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体验和森林研学等服务产业。健全森林旅游管理机制,实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保护法制化、开发建设高端化、旅游项目精品化、宣传推介品牌化的四化战略。重点推进皖南川藏线森林观光之旅、水墨汀溪山水休闲之旅、爱晚月亮湾森林康养之旅、桃花潭诗情文化之旅和国有林场、水西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明研学之旅等森林旅游精品。到2025年,培育森林康养林20万亩,创建森林康养示范林10处、森林氧吧1个。争创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创建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3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处、省级森林康养小镇2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0个。

四、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

设立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林业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统筹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县级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和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林业经营主体、品牌提升、林业科技创新等奖补,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由县林业局制定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一)支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1.在旅游道路两侧第一层山脊以内、主要景区周边天然林或者天然商品林,补植补种彩色树种成片面积50亩以上、符合彩色森林技术规程经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补助1000元,第二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彩色森林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由县林业局另行制定)。

2.上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退化林修复等项目优先安排用于青檀低产低效林改培,成片面积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按退化林修复项目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对当年新造香榧且小班面积2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3.特色林果采摘园符合《关于支持景观农业和农业采摘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按其标准和渠道兑现奖补。

(二)支持建设现代林业示范区、林业示范基地

4.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的建设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认定国家、省、市级林下经济、竹林、花卉苗木等示范基地和森林旅游示范景区的建设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新认定国家、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的建设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对新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小镇的建设主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对新认定省级森林康养人家的建设主体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9.对认定为省级以上现代林业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基地新修建的砂石路面、混凝土路面林区道路(以每500亩基地修建1公里林道、宽度2.5米以上为标准)的建设主体,每公里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三)鼓励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10.鼓励创办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2万元奖励,对复审的国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家庭林场,分别给予10万元、4万元、1万元奖励,对复审的国家、省、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家庭林场,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

11.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对一次性流转林地500亩以上、且流转年限10年以上,用于发展彩色森林、特色经济林、林下中药材、花卉苗木、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的林业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12.鼓励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机械设备部分的投资,由县财政按当年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一年(与工业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对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扶持政策参照《关于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泾发20205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四)支持林业品牌创建和营销

13.对于新产品获得国家、省、市级名牌、驰(著)名商标的林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或国家专利的林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

14.鼓励林业企业参加省、市、县政府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林产品展示展销会(博览会),并给予展位费等参展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展会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相当奖项)的林业企业,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展会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相当奖项)的林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15.鼓励森林产品发展电子商务。对林业经营主体通过电商平台,年销售森林产品首次达到100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补,年销售森林产品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把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作为践行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效途径的重大举措。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解决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要协调解决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将保障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配合协作。县林业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文旅、农业、市场监管、科商经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的协作,由奖补对象申报并按规定核准后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服务与林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政策支持。在现有财政项目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谋划利用国家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以政府支持为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林业产业发展投入机制。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创新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皖林邮贷通五绿兴林˙劝耕贷业务,优先安排上级财政贴息。加强林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泾县国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担保和林权收储业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林业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将通往国有林场及省级以上现代林业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基地的道路,纳入地方公路网进行规划、建设、养护,并给予相关资金支持。

(四)突出科技支撑。鼓励和引导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推广,加强乡土人才和林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依托、科技投入和政策法规为保障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入驻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交易等国家级电商平台,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和服务链完整、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门户商务网,打造一批林业优势产业电商骨干企业。引导中小林业企业和家庭林场、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对接,实现从传统经营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升级。

(五)引领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的要求,突出我县木梳、油画笔、竹制品等产业特色和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林业产业园区。坚持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园区产品、资本、劳动力等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林业产业扩能升级,拉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