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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张昊关于《泾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10:24
【负责人解读】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张昊关于《泾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4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泾县人民检察院要联合制定《泾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答: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泾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泾退褒字〔2021〕4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切实提升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教育作用,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存在墓体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并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实施整修工程。强化政治引领,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正向社会效益。

 

三、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分哪几个阶段?

答:专项行动自2021 年8月至2021年底开展,分部署动员、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反馈四个阶段。要求2021 年7月中旬前全面启动,8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改,9月20日前开展全面检查,11月前完成总结反馈。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的整修工程,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

解读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汪丽琴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502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