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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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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江永胜解读《泾县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1 10:53
【负责人解读】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江永胜解读《泾县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1 10:53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冬春救助的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证,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的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根据2021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数量并结合调查摸底、需救助评估阶段,各村上报的需要救助人数、受灾人员的困难程度,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全县冬春救助实施指导标准,一般户每人不低于300元;四类重点救助对象,每人不低于600元。各地综合分析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救灾款物总量、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可视情提高,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指导标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为主的五个原则,重点从救助的公平性、时效性,资金的有效监督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救助对象。按照受灾情况和家庭自救能力分为三类进行救助。第三部分:指导标准。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第四部分:方法步骤。按照冬春生活需救助调查摸底台账,结合上级和本级资金配套情况,以户为单位,家庭人口为主要救助依据。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款物管理、资金发放、资料报送、工作纪律等方面作要求。
    五、重点问题
    (一)对冬春救助对象原则上分为三类救助:A类:倒房重建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及重度残疾人等;B类:受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住房严重损坏户、农作物严重减产户等;C类:一般因灾生活困难户。
    (二)救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县财政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后15天之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