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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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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203-0009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解读2022年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6 10:11
【新闻发布会解读】解读2022年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安排
发布时间:2022-03-16 10:11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2022年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2年3月15日

四、发布会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五、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2022年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含3.15系列活动)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力;知识产权股(12315中心)股长吴芳。


七、参加发布会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泾县论坛、百姓论坛、泾县之窗、真太狼文化传媒等。




问: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的考虑是什么?

答:我局一直以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消保委公益组织作用,认真受理、处置消费者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天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就2022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予以发布。

问: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活动安排有哪些?

答:今年我县“3.15”系列活动主要为:一是召开1次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会议。3月9日,召开了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会议,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汇报2021年度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职能对《泾县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方案》各项活动做好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我为皖美消费做贡献”倡议行动及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创建活动。以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代表,开展“我为皖美消费做贡献”的公开倡议活动,倡导全县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商家参与“皖美消费在安徽”主题行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护消费安全,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泾县”为主题,在行业中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三是开展1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会同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在县垃圾处理站,对2021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及问题食品、过期失效药械、假冒农资产品等进行集中销毁。四是编印并发布3·15专刊1期。在《绿色泾县》开设3·15专刊,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介绍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成果、重要举措和各成员单位3·15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五是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活动。积极推进线下实体店开展“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并有针对性的公开相关承诺协议,提升商家的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公平。六是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警示。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帮助消费者准确掌握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方式。

问: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有哪些部署?

答:一是继续做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工作,提高处理投诉举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二是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安徽”建设,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序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商超、进企业“五进”活动及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活动。三是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