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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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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解读《泾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4 16:46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解读《泾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发布时间:2022-04-14 16:46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就泾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问:《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商务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促进畜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及目标是什么?

答: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细化抓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的“一抓两保”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十四五”期间,我县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0.07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0.06万头。

问: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首先要确定“十四五”期间,我县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700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600头,各乡镇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到我县的目标任务,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及最低保有量。其次要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二是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要确保各乡镇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生猪产能总体稳定。我局对全县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根据2021年12月我县备案规模猪场(户)数量,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目标任务和各乡镇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各乡镇规模猪场(户)保有量10个。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由我局完成挂牌工作。

问: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督导考核,加大政策支持。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本区域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在200元以上)3个月(含)以上时,县农业农村局将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

问:工作方案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此次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3个区域,绿色区域是产能正常波动,黄色区域是产能大幅波动,红色区域是产能过度波动,并针对产能波动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整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