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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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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210-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7 发布日期: 2022-10-1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0:43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自然资源规划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管理制度》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17日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敬业、高效、创新、廉洁的学习型队伍,加快投身“三比三创三争”活动热潮,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自然资源规划所及窗口单位负责人。

二、学习安排

原则上在每月最后一周干部职工例会上安排一个股室(单位)以PPT形式进行集中宣讲培训。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理论及方针政策、廉政教育、国内外时事,各类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精神,各地先进工作经验等。

四、学习要求

(一)各股室(单位)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二)各股室(单位)宣讲前,宣讲稿及宣讲PPT内容须经股室(单位)内部会商,报分管领导把关,再交由局办公室存档。

(三)参加大讲堂培训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总结。

五、学习纪律

(一)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参照干部职工例会请假。

(二)各股室(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学习安排,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学习记录。

(三)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大讲堂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履行学习管理职责。

 

附件: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讲堂安排表

 

 

                        2022年10月17日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安排表(第一轮)

日期

领学股室

(单位)

负责人

备注

2022年10月

调查登记股

汪志钢

 

11月

生态修复股

朱治国

 

12月

开发利用股

 

 

2023年1月

规划管制股

胡学英

 

2月

土地整理中心

 

 

3月

执法大队

刘四徽

 

4月

不动产登记中心

 

 

5月

地矿管理股

郝光华

 

6月

办公室

何佳晔

 

7月

行政审批股

 

 

8月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9月

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刘邦本

 

10月

法规监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