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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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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泾县文化和旅游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8 16:05
文字解读《泾县文化和旅游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8 16:05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县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泾县文化和旅游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在文旅行业经受疫情影响后开启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对私设“景点”开展整治工作将有利于保障文旅行业中正规、合法经营企业的进一步恢复发展,有利于保障旅游资源及产品的优质供给,为国内旅游及景区品牌建设和提升游客出游意愿与体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针对无照经营、擅自收取门票、私自建设、破坏环境、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等私设“景点”进行整治,从而达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成立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胡永春担任组长,确定整治范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由泾县文化和旅游局起草《工作方案》,通过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同意,于9月21日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明确整治范围和工作任务要求,在我县有序开展私设“景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范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第二部分组织领导,主要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部分整治范围,主要明确了相关违规行为内容。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明细。

立即排查摸底、组织清理整治、加大执法惩处、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的相关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推进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创新举措

可操作性强。《工作方案》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范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说明,切实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保障措施

为切实解决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力度,成立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整治范围,从而有效监督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政策咨询电话:0563-2666008

政策咨询邮箱:863239807@qq.com

政策咨询地址: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