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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毅林关于《泾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9 10:16
【负责人解读】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毅林关于《泾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9 10:16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12月7日,经县政府同意,县减灾救灾委印发了《泾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泾减灾委〔2022〕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
因机构改革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救灾工作有了新变化新部署。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县级层面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预案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宣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泾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泾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
四、预案总体框架
《泾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主要框架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等八个部分组成。
五、预案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员会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明确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二是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针对四个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提高《预案》操作性。
三是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结合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职能调整,明确我区减灾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有效保障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规范了信息报告和发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灾情统计、灾情发布的主体地位。明确村(社区)、乡(镇)和区应急管理局的灾情报送时限和报送对象,达到本级突发事件报告标准的,区应急管理局要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五是术语解释。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病虫灾害等。

政策咨询股室:泾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沈毅林(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63-502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