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我社组织修订了《关于成立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为确保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我社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止征询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1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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