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废品收购行业逐渐崛起,据摸底统计,全县大小废品收购企业(个体)有166家,其中本地人经营的21家,外地以安徽亳州人为主,其次是安徽阜阳人;有《营业执照》的30家;从业人员378人,绝大多数是亳州、阜阳人。这个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回收与循环利用,但是许多废品收购站点地处城乡结合部,经营者们大多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各种瓶瓶罐罐、废纸、旧塑料等随意堆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臭气熏天、污水直排,对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很大。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部分危险废品回收后加工方法不当,可能会爆炸、导致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不同程度地扩散,存在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废品回收本是好事,但污染环境就成了新的问题,成为当前我县文明城市建设的短板。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2020年,县委、县政府下决心整治废品收购站点,全面规范全县范围内的废品收购行为,取缔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从根本上解决废品收购站点违章搭建、乱堆乱放、污染物乱排放等脏乱差现象,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本管理暂行办法。
三、修订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2020年3月4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废品收购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会议统一思想;3月5日-6日,废品收购站点辖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属地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摸底登记,初步梳理;于3月9日形成决策草案初稿,向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就草案初稿进行了协商论证,共收到发改委等单位提出的6条意见,意见及处理情况附后。
四、工作目标
加强泾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工作任务
规范全县范围内的废品收购行为,取缔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从根本上解决废品收购站点违章搭建、乱堆乱放、污染物乱排放等脏乱差现象,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六、修订内容
(一)泾县城区禁止废品收购站点营业,将废品收购行业进行整合,统一到指定地点经营、规范管理。
(二)明确相应职能单位工作职责。
(三)明确自施行起,城区内全面禁止废品收购站点营业。
(四)其他乡镇按需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七、保障措施
县政府鼓励推广应用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县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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