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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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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泾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53
文字解读《泾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1 15:53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2〕9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改革试验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该实施方案,让我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政策、有措施,进而让改革工作有行动、有成效。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可以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合理规划农田布局,将零散的小块农田合并成大块农田,实现农田增量,提高农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30日将《泾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刊登于泾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月30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3年1月18日制发关于征求《泾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共收集7条意见,采纳6条意见,剩余1条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后驳回。具体采纳意见:1、将丁家桥镇1500亩任务完成时限调整为:一期(3月底前)完成500亩,二期(12月底前)完成1000亩;2、第6页融合推进空心村合并责任单位修改为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3、将第六条(二)责任单位改为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改为县财政局;4、将琴溪镇2023-2025年任务量由1.09万亩降低为0.8万亩。5、将明确项目资金来源或整合项目随着项目任务合理分配建议已采纳;6、第五部分(一)强化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内容已修改。《泾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于2023年2月16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3-2025年,每年新增“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3万亩以上;到2025年,累计实现新增改造面积9万亩以上。增加有效耕种面积3%-8%左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整村乃至整乡镇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造试点,到2025年底,在全县建成一批整村“小田变大田”改造示范典型。

五、主要任务

一是在2023年1月底前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范围;二是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强的试点村,进行集中流转;三是2023年3月-12月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3万亩以上。在田作物成熟换茬之际,选择基础条件好的1-2个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力争3月底前完成1万亩任务,12月底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再完成不少于2万亩建设任务。四是2023年-2025年逐年推进。2025年累计实现新增改造面积9万亩以上。

六、创新举措

一是遵循群众认可原则,充分集中民智、尊重民意,坚持农民自愿,让群众自觉参与改革推进实施的全过程;二是遵循实事求是,严格保护耕地,防止“非农化”,严禁“非粮化”,不得借机将集体土地划归其他组织或个人占用;三是遵循因地制宜,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实施”,依法依规,成熟一个开展一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直层面牵头组建指导组,对改革所涉及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二是建立了“周通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阶段性成效和重点难点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加大涉农领域资金整合力度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纳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优先纳入农田水利补短板行动,多渠道完成资金整合,“小田变大田”改革实施主体给予每亩补助不少于800元;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新乡贤、经营主体”的作用,对“小田变大田”改革的有关政策、建设意义、筹资渠道、技术规程等内容进行宣传,使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改革中。

 

政策解读人:泾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剑

政策解读机关:泾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3-238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