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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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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4772J/202306-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管领导解读】气象台台长任重解读《泾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4 16:13
【分管领导解读】气象台台长任重解读《泾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04 16:13 来源:泾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工作,根据宣城市气象局有关规定,县气象局起草了《泾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服务工作的“靶向、精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制定依据

   我局依据《宣城市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试行)等,同时结合泾县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制度自2023年2月起开始制定,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依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并于2023年2月24日向公众征求意见。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6月2日文件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预警发布级别

      值班人员应根据不同的预警类型、级别和影响对象采取相应的发布手段。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效预警服务手段,确保预警服务信息快速传递给相关人员。
    (二)预警签发制度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市气象台台长签发,橙色、红色预警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预警叫应服务流程
       1.实时监控——监测到上游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即将影响到本辖区或接到上级气象台站指导信息,立即通知业务负责人并向上级气象台站汇报。
       2.气象灾害确认——根据上级指导意见或上游联防信息,认真会商研判,确认灾害种类、强度、影响地区及对应的预警服务级别。
       3.开展服务。
       4.跟踪监控服务

     (1)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影响系统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

     (2)保持与上级气象台站的会商,按照指导意见适时升级、变更、解除预警,编辑、发布预警产品。
     (3)跟踪通知叫应。在预警级别由低级变更至橙色或红色时,业务负责人及时通知局领导、局领导叫应市领导及关键责任人。
     (4)在预警信号升级、变更、解除时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决策用户跟踪开展服务。
      5.灾情调查及服务评估
    (1)有灾害发生时,按照灾情上报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并根据民政、应急部门共享的灾情信息,及时跟踪续报。
    (2)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和灾后评估工作。重大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服务效益评估,结束24小时内,上报过程服务总结。
    (3)重大灾害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报告标准及时向省、市局办公室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五、创新举措:本流程对预警的叫应,上报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工作职责区划,优化了信息传达流程,有利于缩短全市各部门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的反应时间,更好的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下一步我们将观察本流程的实际运行情况,讨论是否可以进一步简化叫应步骤,叫应制度的分级是否合理,服务日志的设计是否便于使用,对本流程不断优化。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泾县气象局气象台

    解  读  人:任重

    联系电话:0563-512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