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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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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305-001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教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泾招委〔2023〕14号
发文日期: 2023-05-20 发布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教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4:19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招委各成员单位,各考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和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考试管理,落实“招委委员轮流值班制、教体局局长蹲点负责制、纪检人员分片承包制、监考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招委成员单位及各考点的工作职责,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秩序,确保实现我县2023年各类教育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泾县2023年教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泾县2023年教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我县2023年教育考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考试政策、规定,以前期预防为基础,以强化系统内部治理为关键,以净化考试外部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治理体系,全力确保“考前不发生泄密,考中不发生大面积有组织舞弊,舆论不发生大规模负面炒作”,确保实现我县2023年各类教育考试平安顺利进行,努力提升教育考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一、坚持招委领导下的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县教育考试的领导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和县教体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公安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等18个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的县招生委员会是我县教育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担负我县教育考试的领导工作。

2023年,我县教育考试工作继续坚持在县招委领导下的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教育考试工作平稳协调开展。县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是在县招委领导下的教育考试工作机构。县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担任,教育考试期间担负各项工作任务的单位派员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的联络、指导与落实。

二、强化教育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1.进一步明确招委成员单位职责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协调。

2.进一步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县招委与考点学校继续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考点学校责任,保证考试各重要工作环节不出任何差错,确保试卷、考生、信息、考务等的绝对安全。

3.以试卷安全为核心,健全试卷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我县《高考、中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方案》,试卷装运车辆装备省考试院统一配置的4G高清布控球网络摄像机,设置试卷流转监督员岗位,从制度、技术和人员上确保试卷运送、保管和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4.健全保密室值班人员培训制度、考务人员培训制度和监考教师培训制度,着重提高涉考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加强各类涉考人员的责任感、遵纪守法意识、保密意识和岗位技能。

5.强化各类考试信息管理,防范利用考生信息谋取私利事件的发生。

三、细化考务管理,确保我县教育考试工作严密、有序

1.在教育考试期间,考点学校按规范进行考点布置,强化考点封闭性。

2.考点学校要加强考务工作管理,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并由校长亲自审核认定签字。

3.考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巡视、纪检、监考等考务人员)都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今年新增了智能安检门,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要经过安检门并由安检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

4.设置考点的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维护保障工作。按省市要求仔细检查听力系统的使用状况并及时检修与维护,确保听力考试的正常进行,设置AB岗,确保操作人员在考试前积累更多的实际操作经验。

5.各报考学校在考前必须召开考生会议,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生守则》、《考场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加强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教育考生遵守考场规则,遵守考试纪律特别要遵守今年高考新规定,手机一律不准带入考点。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若特殊情况丢失上述证件的,先准予考生参加当场考试。监考员向楼层纪检报告,纪检员报告考务组,并填写楼层异常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学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由考点主考同意继续考试。若遗忘在家的,责令其下场考试带齐。

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打击、从严实施、从严治理、从严保障,预防与惩治并重,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宣城市招生考试管理补充规定》和《刑法修正案(九)》,杜绝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维护我县招生考试一方净土。坚决落实教育部的决策,全力以赴实现“平安考试”的要求,抓住关键人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做好的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