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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8-0004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3〕42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15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泾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653110
关于印发《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16:4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第31次县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3日


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及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造良好的旅游交通环境,建立经营有序、服务优良、方便快捷、诚信文明的客运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愉快出行,结合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决定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促进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

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2.出租车驾驶员拒载、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行为;

3.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规行为;

4.出租车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违规行为;

5.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违规行为;

6.公交车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运营的;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违规行为;

7.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反禁令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不规范停车的违法行为;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

1.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县交运局负责督促公交企业及时优化公交线路,提高覆盖率,扩大覆盖范围。县客运公司负责全面梳理排查现有公交线路运营情况,灵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分析乘客出行规律、需求。

2.提升文明驾驶服务能力。以开展泾县“文明服务驾驶员”评选及品牌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县公共交通系统驾驶员文明程度、诚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推广多元化服务。支持鼓励公交企业、出租汽车行业加快适老化服务提升、车辆更新、设施改造,不断提升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出行信息化系统,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加快电子站牌、手机APP的建设开发应用,让乘客方便获得出行信息。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使用多种支付方式,打造非现金公交支付体系。鼓励公交企业探索微循环公交、商务班车、通勤公交、定制公交等多种形式的特色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出行需求。结合我县优势,推进“交旅融合”发展,打造“红色公交”“旅游公交”环线。

4.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根据2020年修订的《宣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引导全县非法网约车合规化经营。

5.强化宣传抓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教活动,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收集市民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公交优先的意义,宣传公交运行在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减少空气污染、缓解城市拥堵等方面的意义,让广大市民走进公交、了解公交、优选公交。

(三)规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公交成本规制补贴机制。建立完善公交成本规制补贴机制,加强县级财政资金保障,推动公交企业“强身瘦体”,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完善出租车准入和退出机制。县交运局开展出租车运力规模评估,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使运力规模和市场需求相适应。放宽出租客运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充分竞争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让愿意通过合法经营、诚实劳动来从事出租营运的人“有路可走、有门可入”。

3.加强公交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监督。县交运局会同县财政、县审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服务质量考核,加强行业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25日-7月10日)。向客运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发放《泾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告》;活动过程中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对整治情况进行曝光。 

(二)全面整治(7月11日-10月10日)。由县交运局负责,联合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乡镇组成执法队伍。由县交运局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人员和车辆的调配以及执法行动的开展。

联合执法队伍具体包括:抽调执法人员36人、车辆5台。其中:县交运局8人、车辆3台;县公安局2人、车辆2台;城管执法局2人;市场监管局2人;有关乡镇各抽调2人。各单位务必于8月4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车辆名单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执法组配备相应取证、通讯设备,对全县景区、城区的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出租车和公交车不规范经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净化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对所查扣的车辆,统一停放在“G205国道停车场”,由县交运局、公安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查处过程中,对不听从指挥、冲撞执法人员、撒泼耍赖、恐吓威胁、采取暴力手段阻扰执法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三)巩固成果(长期坚持)。各成员单位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县交运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建立完善《泾县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办法》。县总工会、县创建办、县交运局要积极开展“文明服务驾驶员”评选活动。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及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工作。

(二)高度重视,认真履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三)协调沟通,注重实效。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严明执法纪律,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充分体现从严治理原则。参与集中整治的执法人员要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严整、举止文明,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对执法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视频记录,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者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泾县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胡 晨   (县政府)

副组长:曹 杰   (县政府办)

曹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

卫景涛   (县市场监管局)

李向东   (县公安局)  

成 员:石 磊   (县纪委监委)

徐 宁   (县委宣传部)

胡道平   (县发改委)

曹雪松   (县财政局)

李茂林   (县司法局)

朱严伟   (县文旅局)

李 强   (县城管执法局)

都 帆   (县住建局)

张健平   (县信访局)

周 航   (县融媒体中心)

王 志   (县建投集团)

萧 军   (县交通运输局)

王 刚   (泾川镇)

董双庆   (云岭镇)

王永明   (茂林镇)

韦洁翔   (榔桥镇)

查 明   (桃花潭镇)

蒋成祥   (丁家桥镇)

林永春   (黄村镇)

翟雨婷   (蔡村镇)

卫勇才   (琴溪镇)

沈 平   (昌桥乡)

程 坤   (汀溪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萧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峰、蔚迎军同志任副主任。领导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