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泾县审计局、泾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泾审〔2023〕19号,以下简称《办法》),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叶盛同志就《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相关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分别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财政机关要积极推动健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出台依据
2023年6月,宣城市审计局、宣城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协同贯通的意见》(宣审发〔2023〕36号)。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办法》充分体现了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监督职责,是加强党对审计、财会工作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
二是坚持程序规范。《办法》明确建立监督工作协同机制、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成果转化综合利用机制和健全工作保障和人员协助机制等4项协作机制,细化了各项协作机制的内容和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贯通协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办法》要求双方在监督过程中要聚焦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日常管理和预算执行中等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并加强查处,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矛盾,维护经济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县审计局和县审计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县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修改完善,于2023年7月21日正式印发。
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两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及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有关要求,制定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促进两项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提升监督水平。
《举措》共分四个方面,19项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完善成果转化综合利用机制 ,健全工作保障和人员协助机制 。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深度融合,监督计划协调共商。紧扣政府工作推进中重点难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堵点痛点,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聚焦权力规范运行等内容,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把关守口”的业务优势与审计部门“经济卫士”的职能作用,做到各有侧重、优势互补、有的放矢。财审互动,监督成果资源共享。促进联络沟通、文件抄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常态化,定期推送预算执行审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情况,强化财审监督对问题判定的统一性。系统施治,共同扎紧制度笼子。把审计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措施的参考,对审计指出的重点领域多发、易发、高发问题和难点堵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切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推动完善系统治理机制。
六、创新举措
《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双方在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监督协同、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贯通协同具体举措,对贯通协同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推动贯通协同举措落到实处。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县审计局财政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为具体联系股室,负责具体办理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的工作联络、线索移送、办理反馈、会商安排等日常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审计局 泾县财政局
解读人:县审计局财政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刘亮 、 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周小丹
联系方式:5102739 51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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