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8日-2023年5月8日县住建局在泾县政府网站开展了关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征集,现将建议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通过本次征求意见反馈,县财政局对《意见》第一条第(三)、(四)点提出了“建议降低相关补贴标准或采取其他优惠政策”的意见外,其余单位均无意见。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我局认为,本《意见》制定的补贴标准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所以对财政局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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