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9-00038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秘〔2023〕132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12
有效性: 有效
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14:5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

方案的通知

泾政20231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泾县人民政府

                                                                         202391 


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创业宣城行动方案》,推动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让泾县成为活力迸发、激情飞扬的创业热土、创新高地、创享乐园,制定本行动方案(简称“泾创14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大力实施泾县现代化建设崛起赶超战略,奋力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为目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泾创业并重,用创业感召天下英才、繁荣市场主体、推动产业集聚,构建“产学研用金政服”七联动的“北斗七星”创新创业共同体,营造“热带雨林式”和“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人才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底,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新格局,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2960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470以上。

——年均培育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以上,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创业者296名以上,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20名以上,力争引进高层次科创团队1个。

——力争培育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以上。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270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200人以上。

——每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7亿元以上,新增基金投资5000万元以上,发放创业贴息贷款5000万元以上。

——到2025年,达到市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力争达到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创业重点领域聚焦行动。

1. 立足特色产业领域。围绕电机、泵阀、碳酸钙新材料、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着眼产业链短板领域。实行主要负责同志领衔领办“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制度,分析产业现状,明确产业发展任务,确定产业发展路径,围绕重点产业固链补链延链开展“双招双引”工作。突出产业集群发展,通过扶优扶强、双招双引、平台建设等方式,夯实电机泵阀产业基础,优化产业聚集质量,推动传统电机泵阀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引导电机泵阀产业向规模化、差异化发展,推动电机泵阀一体化融合发展,力争2025年末,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等)

3.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科技、软件信息技术、工业设计、商务会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外贸、邮政、交通运输仓储、人力资源、养老育幼、旅游、数字创意、检验检测、体育行业(服务类)等服务行业开展创新创业,鼓励上规模、上档次,稳步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擦亮“新农人”“新徽菜 名徽厨”“金皖嫂”等创业品牌,使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梦想成真的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创业主体培育引进行动。

5. 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支持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泾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在政策、人才、资金、项目、平台等方面加强扶持。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市、县天使基金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对招引优秀创业团队的社会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等)

6. 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留学归国人员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文化动漫等领域创新创业,县财政给予政策扶持。大力扶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经开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大力扶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并给予一定的奖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等)

7. 鼓励科研人员创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并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获奖人在取得股权、出资比例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鼓励各地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行“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转化模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贡献的团队和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转化净收入留存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经费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创业平台搭建行动。

8. 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实施创新平台倍增行动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行动。积极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推进安徽威能电机有限公司大功率高压高效节能电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引导开发区、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构建“研发在外、转化在泾”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支持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相关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围绕县“3+N”特色产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健全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机制,对接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泾转移转化产业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政策,争创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为初创小微企业、回泾创业企业提供场地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等)

10. 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新一轮“千企双百”计划,每年实施传统产业千企升级项目30个以上。每年推动10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加大建设5G基站力度,促进传统企业“蝶变”。推进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每年争创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个左右。大力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每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20台以上。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帮助指导重点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宣城“工业大脑”、三大运营商作用,推动广大中小企业“上云”,每年入选市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四)创业金融支持行动。

11. 设立投资引导基金。整合设立县投资引导基金,通过直投或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支持落户我县的优质产业和重点人才项目,支持创新创业。加大基金“扶早”“扶小”“扶优”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国控集团、县工投公司、县科商经信局等)

12. 畅通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牵头设立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创贷”“人才贷”“人才担”等创新产品。加大政策性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人民银行、县国控集团、县工投公司、县担保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创业服务优化行动。

13.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泾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下设工作专班,指导各乡镇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建立创业泾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县乡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创业泾县行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泾县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14. 丰富创业服务形态。结合实际,打造特训营、导师团、大赛路演、创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效。积极参加“周末创业课”、“创业训练营”、“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参与评选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之星”。积极组织参加宣城市针对不同群体每年开展一批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将创业服务纳入人社综合窗口,实行创业“打包一件事”服务。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优化适合创业者和年轻人的城乡环境和社会环境,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泾县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本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除有明确渠道外,按有关规定由县财政承担。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025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