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泾县人民政府智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业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9月11日
泾县人民政府智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遴选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建县政府智库,建成覆盖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专家智囊团队,形成课题共商、资源共享的专业化、法治化政府咨询体系,充分发挥专家人才优势,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架构
成立县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智库全面建设及组织领导工作,督促智库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首批设立宏观决策、工业发展、文化旅游、城市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等6个智库专家组,根据各自专长领域承担相关咨询论证工作。上述各智库专家组分别由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组建。后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智库专家组进行调整。
县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智库办”),设在县政府办,从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以及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抽调专人参加县智库办日常工作。其中: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智库建设工作,做好会务组织、调度考评等工作;县发改委等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智库专家组组建、日常管理、事项咨询、考核评估、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智库组建
1.聘任条件。智库专家重点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龙头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遴选,各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4)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行业发展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一般应当具有高级或者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该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所在领域履行职责相关的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6)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身体条件及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精力。
2.聘任程序。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本组专家建议名单,报县智库办汇总;县智库办会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召开智库专家评审会议,确定拟聘任专家人选,按程序提交县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聘任。
(二)专家职责
1.享有的权利。(1)获得与咨询论证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2)受邀列席与决策事项相关的会议;(3)独立提出咨询论证意见;(4)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5)约定的其他权利。
2.应履行的义务。(1)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科学的提出书面咨询论证意见;(2)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在咨询论证过程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4)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党和政府形象的动;(5)参与的论证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6)不得以泾县政府智库专家的身份从事与该身份无关的活动;(7)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运行机制
1.管理机制。智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智库专家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增补成员,健全退出机制。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智库专家组运行管理(专家动态管理)、经费管理、考核评估等机制,实现智库有效管理。
2.咨询机制。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负责本组专家咨询工作,相关咨询研究论证情况及时报县智库办备案。
(1)决策咨询。研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由决策承办单位向县智库办提出申请,县智库办会同相关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推荐智库专家,对决策事项或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咨询建议。
(2)专题咨询。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意见,确定研究课题,从智库中选取专家,成立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论证,形成咨询建议。
(3)随机咨询。县乡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需要专项咨询的事项,可以向相关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提出咨询申请,由各牵头部门审核后,协调有关专家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激励机制。各智库组牵头部门每年年底对智库专家决策咨询成果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县智库办汇总;县智库办会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提请县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结合年度考评情况,评选一批优秀智库专家予以表彰奖励。根据相关规定,智库专家可按照参与决策咨询的工作量和实际效果兑现劳务费。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县政府智库专家聘任、咨询研究、考核激励等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工作保障。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要做好智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智库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场地设备、食宿交通等保障。
(三)机制保障。各智库专家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组各项管理机制,报县智库办备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智库专家开展相关研究论证活动,切实发挥智库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附:泾县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泾县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立勋(县政府)
常务副组长:马文波(县政府)
副 组 长:胡 晨(县政府)
程禹柏(县政府)
苏志刚(县政府)
束 剑(县政府)
卢 勇(县政府)
黄 凰(县政府)
汪 涛(县政府)
成 员:何俊中(县政府办)
石 磊(县纪委监委)
潘红晟(县委组织部)
李直斌(县委宣传部)
丁 珉(县发改委)
朱成刚(县教体局)
张爱军(县科商经信局)
季 凯(公安局)
吴丽琴(县民政局)
桂祖凌(县司法局)
曹 斌(县财政局)
方 臻(县人社局)
王笑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查旭光(县住建局)
曹建华(县交运局)
张 剑(县农业农村局)
江永胜(县水利局)
陈 飞(县文旅局)
蔡佩武(县卫健委)
卫景涛(县市场监管局)
许金昌(县林业局)
彭永根(县乡村振兴局)
陈良海(县数据资源局)
王益珍(县生态环境分局)
倪芳敏(县招商合作中心)
丁荣中(县国控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何俊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曹杰、县委组织部陈祥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