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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8-00075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8 14:38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8-00075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169322: 关于《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8 14:38
关于《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08 14:38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经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同年1月15日以县政府名义(泾政〔2020〕2号)印发实施,文件实施后在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行为。

根据《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已施行超过两年,经评估,办法出台以来,年均按程序提请县政府研定变更事项10余件,有继续施行必要,拟作实体内容修改后继续实施。

起草的主要依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宣政办〔2014〕1号)文件;参考的依据主要有:广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类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变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办秘〔2019〕13号)、《宣州区政府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宣区政办〔2023〕4号)及《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经过

决策启动方面。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年初以来,县数据资源局认真研究市本级有关工程变更规定,并赴宁国市、宣州区了解两地《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开展情况,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形成《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相关法律依据和规定;二是强调了工程变更签订补充合同的要求;三是强调工程变更须先审批后实施;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变更的审批要求;五是对设立暂列金(或预留金、备用金)的建设项目如何变更也作了规定;六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的审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如涉及到项目变更的,应领取变更审查标,严格规范填写相关内容。详见条文对照表(附后)。


附件:1.《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条文修订依据对照表

         2.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