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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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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12-00019 组配分类: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3年四季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城乡规划方面)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3 09:35
2023年四季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城乡规划方面)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13 09:35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四季度,暂无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