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5月12日发函至相关乡镇(云岭镇、茂林镇、汀溪乡、黄村镇),就《泾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截止时间(5月19日),反馈意见均为:无异议;2023年10月27日,就《泾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截止时间(11月27日),未收到反对或修改意见。
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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