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县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0日
泾县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突出问题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整治市场日常管理中人民群众关心的涨市、占道经营、停车难等突出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和市场包保单位常态化值班,使得农贸市场及周边流动摆摊、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现象得到清理,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行为得到禁止,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马文波 县政府
副组长:卫景涛 县市场监管局
成 员:程建元 县市场监管局
李向东 县公安局
李 强 县城管执法局
朱丽辉 泾川镇
夏福亮 县交管大队
许 忠 县国投公司
工作组下设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从县城管执法局(5人)、县市场监管局(5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管大队(3人)、泾川镇(5人)抽调相关人员,保障整治力量,全力推进我县农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三、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在城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1月4日--11月5日)
组织召开综合整治动员会,明确任务分工。由各市场包保单位组织对所包保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者逐户进行宣传,对市场内外经营户和临时摊贩开展摸底和提醒告诫,积极引导经营商户主动停止流动摆摊、占道经营和倚门出摊等现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6日--12月7日)
根据整治目标,由各市场包保单位提出申请要求,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整治工作专班,对包保农贸市场周边秩序进行整治,对无视劝告、继续在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摆摊、占道经营、倚门出摊进行清理,组织力量对车辆乱停乱放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取缔各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同时,加强对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经营户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其主动转变交易方式,停止活禽交易。集中整治期间,各市场包保单位加强常态化值班安排,配合集中整治组工作,负责包保市场集中整治期间的早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各市场包保单位加强市场秩序巩固工作,要安排专人开展市场巡查值守,对流动摆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等行为进行清理,一旦发现问题反弹情况,各市场包保单位要及时协调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整治,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秩序和卫生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调度。依法管理农贸市场经营行为,指导农贸市场管理方完善市场管理制度。牵头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四鑫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各市场包保单位做好其他市场整治。
(二)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各市场周边卫生环境和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及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卫生、公厕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牵头开展腾达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各市场包保单位做好其他市场整治。
(三)泾川镇:负责财富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清理,配合各市场包保单位做好其他市场整治。
(四)县国投公司:负责中心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
(五)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市场整治期间现场秩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参与市场外围综合整治。
(六)县交管大队:负责市场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规范停放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参与市场外围综合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农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整治行动,落实长效管理,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主动作为,积极化解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三)加强分工合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工作部署,要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农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感和获得感。
(四)完善长效机制。阶段性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市场长单位要落实好市场包保职责,强化日常管理,要保持一定的工作力量,定人定岗,切实担负起包保市场的管理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农贸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安排表
附件:
农贸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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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时间(早上7:00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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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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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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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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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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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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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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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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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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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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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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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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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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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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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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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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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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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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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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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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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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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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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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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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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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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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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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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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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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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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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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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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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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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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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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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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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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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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