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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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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4:36 来源:泾县榔桥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公开信息588条,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镇充分运用“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逐梦榔桥”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相关政策解读、监督保障以及各项经济与发展统计信息等,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22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通过“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588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124条;本级政府文件:4条;年度重点工作:15条;统计信息:12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58条;应急管理:9条;乡村振兴:6条;社会保障:50条;监督检查:4条;社会救助:34条;生态环境:13条;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10条;其他信息:2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把关“初审”、“审核”、“审发”重点环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镇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专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发布各类信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二是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列入我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对公开信息不及时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更新整改,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三是落实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原则,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四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度不够,仍存在部分错误;三是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主要内容解读信息较为有限,形式较为简单。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先审后发”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等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守内容安全底线。三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全面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和到达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榔桥镇榔黄路1号,电话:0563--5620134,邮编:24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