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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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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11 来源:泾县财政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58,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期。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助企纾困”等栏目 。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无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信息编校、审发工作机制,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各二级机构报送三审制人员名单,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台账,确保图文准确,表述规范,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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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和承担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责任股室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信息发布;

二是明确工作考核。对我局承担的公开栏目进行责任分解;二是接受社会评议,多种形式做好主动回应,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广泛征集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工作部署会,加强组织学习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参加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学习,对新调整的目录完成对接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存在责任分工不够细化、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栏目更新不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对新增栏目做好对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制,认真收集梳理政务信息,做好意见征集,及时回应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公开意识和制度建设。二是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