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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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丁家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267550,邮政编码:242540,工作邮箱:104705720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丁家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总抓手,全面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关键性工作来抓,围绕镇16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力推进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镇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条,包括各类民生信息、政策文件、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招标采购等相关信息,安排专人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更新相关信息,全力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政府文件和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于重大决策、项目,通过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内容更新、网站建设等工作。二是抓好队伍培训。我镇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会,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是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县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反馈的问题,坚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存在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由于工作负责人员存在变动,导致队伍具有不稳定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偶尔出现对接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时效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坚持加强队伍培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保持工作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借鉴学习先进乡镇工作经验,及时更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评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效、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