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河道清淤整治工作,规范整合砂石资源处置利用行为,防范各类涉砂违法行为的滋生,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促进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泾县财政局、泾县水利局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招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弋江赤滩-马头段河道治理工程清淤项目
2.项目概况:依据《青弋江赤滩-马头段河道砂砾石资源储量调查报告》,本次河道清淤范围内处置的砂石储量约744.15万吨。
二、招商单位
泾县水利局
泾县财政局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投融资能力,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亿元: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1)需原件一份,(2)(3)验原件,需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A4纸装订),超过报名时间或者资料不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的,均不接受报名。
四、投资者的确定办法
在本公告对外发布后的3日内,意向合作者在由招商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后,即取得资格入围,中选人的确定办法为:如果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响应,则该企业为中选人:如果有两家企业报名响应,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企业为中选人;如果有三家以上企业报名响应,则以竞标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企业为中选人。公示期满,中选人确定后,由与泾县财政局、泾县水利局签订的《泾县砂石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六、招商内容
本次招商内容为青弋江赤滩-马头段河道砂砾石资源转让费用,底价为48元/吨,即35719.20万元;其他生产性成本费用、税费规费以及清淤相关工程支出由中选人自理。
七、服务周期:6年
八、招商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16日
招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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