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强政企社沟通交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县决定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招商引资企业代表、民营企业代表、新经济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政务服务人员、法律从业人士,以及自愿参与本县营商环境体验工作的普通群众中,公开招募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原则性强,能够廉洁自律。
2.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营商环境体验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
3.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和工作精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服务承诺、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及便民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
2.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县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反馈。
3.积极参与全县营商环境有关的调研、座谈活动,配合县营商环境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主动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5.积极参加培训会,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和工作建议。原则上每月至少提交一次营商环境体验情况报告。如遇需要紧急协调处理的情况,可立即向县营商环境办报告。
6.承担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其他监督工作。
三、选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申请日期截止为3月21日。
2.报名方式。申请方式有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单位推荐申请人可填写《泾县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申请表》(附件1),由推荐单位统一审核后报至县营商环境办;自荐申请人可填写《泾县营商环境体验官自荐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jxyshjzx@163.com)。联系人:陈美玲,联系电话:5102002。
3.审核确定。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审核通过后,以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聘任文件。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履行聘用手续。
附件1:《泾县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申请表》
附件2:《泾县营商环境体验官自荐表》
泾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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