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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8-08-07 10:24 来源:县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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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98号)精神,设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泾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泾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泾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3.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 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间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 制定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事项。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并组织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发布人民防空决定和命令。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应急宣传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抓好应急疏散基地(人员避难场所)建设。
    7.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事项。

8. 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报送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 负责县人大、县政协转交县政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10. 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来宾接待和通信联络工作。

11. 拟定全县党政机关、县直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办法;承办宣城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12. 负责行政事务,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服务工作。

13. 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调查研究全县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草稿,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承办省政府向县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对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

(三)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办理县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报批、审核、确认等手续,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掌握出访团组(人员)在外工作活动情况;依法参与处理涉外案件。了解和掌握我县在海外知名人士情况,做好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及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

(四)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承担全县民族、宗教业务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做好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文电科

负责做好文电的收发、登记、呈批、分办、催办、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简报类文件的统一编号归档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对外文件和传真的接收、传输工作。

协办县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推广工作,负责承办电子政务内容的公文收发、登记、呈批、分办、催办等公文处理工作。

协办县政府及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管理县政府及办公室印鉴、介绍信、报刊、资料等。收集、整理县政府政务活动情况,编写《县政府大事记》。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秘书科

负责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参与来信来访接待,联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有关工作。

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三)综合调研科

负责县长讲话、《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组织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准备和记录。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四)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编印政务信息快报,根据县领导意见,及时处理。

负责统计各单位报送信息量,定期发布政务信息通报,建立政务信息资料库。

负责指导和监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复议应诉科

处理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指导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

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法制监督科

承办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政府共同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组织制定和建立有关配套制度。

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

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审查,依法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协调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和争议。

负责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

(七)人事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人事管理和有关工作计划、总结、考核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办公室日常学习。负责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机关党务以及群团工作。

负责管理办公室的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办公用品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驾驶员及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服务管理工作。

(八)外事接待科

承办来我县访问的外宾、党宾和海外友人的接待工作,承担县领导同志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协调,协助管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新闻机构记者。

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审核和报批工作以及护照、签证申办等事宜;负责对申报组团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出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

(九)县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全县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文电处理;负责承办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宣城市下达我县年度主要目标任务运行情况的跟踪考核及年终自我考核、评价工作。

检查督促和分析相关单位年度主要目标任务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为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服务。

(十)县政府督办室(副科级)

督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府主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

督办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督办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需要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工作;

交办、督办人大、政协交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等。

(十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副科级)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督促检查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与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并组织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

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与训练工作。

发布人民防空决定和命令,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应急宣传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抓好应急疏散基地(人员避难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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