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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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气象路135号;电话:5022142;传真:5022142)。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 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确保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规范内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及时主动调整公开目录,并做好栏目信息的迁移、修改和完善工作。
(五)监督保障。县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负责人,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另仔细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工作提示单形式督促及时更新栏目。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照镜子”作用。此外,严格工作纪律,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进行及时受理调查,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本单位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单位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泾县气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