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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泾县扶贫开发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02562,电子邮箱:ahjxfp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除法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都及时对外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部门信188条,重点领域信息48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及时做好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方面的相关信息发布

2、及时做好精准脱贫栏目信息更新,综合发布扶贫各领域方面的相关信息。

() 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及受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信息审查制度。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投稿必须履行审查手续。报送的信息和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发),重大、敏感信息和稿件需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发),签发稿统一送交办公室存档。对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责任制,确保信息不涉密,防止公民个人隐私泄露。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更新了《泾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指制度》;重新制定了《泾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分解表》,将公开责任分解到股室,并向股室明确细化信息公开细化要求。

3、加强信息报送协调机制。积极与各个股室沟通协调各项信息的发布

4、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各科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禁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5、开展自查。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六提六促”专项排查及整改;开展了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 

(四)平台建设

1、2020年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2、开设“泾县扶贫”微信公众号,按周更新相关扶贫信息,并按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转发其他政府部门的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

重新制定了《泾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分解表》,由分管领导主持,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学习工作。

2020年,我局参加政务公开办开展的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0余次,并对各股室负责人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将各项信息公开栏目分解至相关股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升,新媒体、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补缺补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灵活运用微信等受众广泛的新媒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