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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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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06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字体:[ ]

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和查询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信息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通过“泾县之窗”自媒体发布信息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执法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信访部门答复12345政府热线620件。

)平台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执法局政务信息主要以县政府网站、宣城市社会信用平台进行发布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利用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回应关切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监督保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年底目标管理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监督、部门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不够及时、全面2、政策解读难度较大。

改进情况:1、严格按条例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公开。2、多增加培训学习,提升业务人员水平,提高内容质量。3、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数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局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整改暨培训会议,及时向各业务部门传达会议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及时把群众最关心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将政策宣传好、服务落实好,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