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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林权纠纷案 一朝调解两家和

发布时间:2020-06-04 17:10 来源:桃花潭镇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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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政府帮我们两家把林权关系搞清楚了,以后再也不用为此事扯皮了。感谢镇政府和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近日,桃花潭镇观阳村村民张某从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新办的林权证激动地说道。

  该林权纠纷案还得从2008年初说起。当时全县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张某称位于观阳村的“鸡公岩”山场是自己的自留山,山上林木是自己1983年所栽。而徐某则称山上林木是原观阳村林场所有,现已承包给自己,按承包合同只同意林权跟张某6:4分成,双方存在分歧而引发争议。尽管镇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加上时间久远,相关资料不够完善,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共识。

  前段时间,张某再次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桃花潭镇政府,请求协助解决。为全面掌握了解这场林权纠纷案的来龙去脉,桃花潭镇综治办、林业站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查组,本着“注重历史、尊重现实、讲究事实证据”的原则,深入现场及村组调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走访村民。经调查后,镇政府召集双方召开座谈会进行集中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出示大量取证材料,终于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补偿徐某2万元,“鸡公岩”山场林木归张某所有,并现场签订了林木纠纷调解协议书。

  至此,一场长达11年的林权纠纷积案得到成功调处,及时消除了村民之间的矛盾隐患,维护了林区的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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