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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0-09-15 16:54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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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下午,全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张素兰出席动员会。

  会上解读了《泾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泾各类在校学生均为参保对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县外务工人员缴费期限延长至2021年2月底,待遇保障周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县领导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居民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不足,明确工作措施、职责,部门联动紧密配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服务工作;要深化宣传,管控风险,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加强征缴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所有居民应保尽保。

  会议还表彰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先进乡镇。

  会后,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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