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依法对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因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失信评价的当事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该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对其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对失信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实行自动拦截,禁止失信当事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强化对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监管作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自2016年2月至12月,该局共拦截和驳回失信当事人申请1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诚信意识,取得明显失信惩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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