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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社区率先设立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0-18 10:48 来源:泾川镇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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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的民主议事、协商决策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根据泾县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48号《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山口社区作为省、县第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

1015日,山口社区召开“两委”扩大会议,结合社区实际,参照“7+X”模式,推荐产生独立组成山口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与议事委员会合并,下设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各一名,以及9名由即从社区党组织代表、居委会代表、社区监督委员会代表、居民代表、妇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辖区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农民合作组织等)、 乡贤代表(包括老党员、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固定7类人员为成员 。“X”即涉及利益相关人员,根据协商事项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动态调整,人员数量由协商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协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并进行论证评估。协商主体基本构成为“7+X”模式。“7”为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中七类成员,“X”为利益相关人员,随协商事项完毕即告结束。探索试行城乡社区协商“六事工作法”即:百姓点事,“两委”定事,“7+X”议事、决事,多元办事,公众评事。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胡金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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