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泾县 > 组织机构

泾县扶贫开发局(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5-01-05 17:00 来源:县编办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主要职责

(一)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根据省下达的各类各项扶贫资金计划、负责各类项目的筛选、平衡、编报工作,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负责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扶贫工作的联络协调,负责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帮扶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贫困乡村的主要指标进行监测、统计;开展扶贫调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

(六)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宣传县内扶贫开发的新动态,组织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培训乡村干部。

(七)负责扶贫项目库的建立,统筹协调各类扶贫资金,帮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传递信息。

(八)联系协助省扶贫开发协会开展工作,组织与省直有关单位联系。

(九)收集、整理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优惠政策,协助县直部门跑省跑部。

(十)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扶贫部门承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

县扶贫开发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业务培训、乡村干部科技培训和各类技能培训,扶贫系统网络建设,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宣传工作,编发《扶贫简报》;负责扶贫工作的检查、审计、考核表彰等,负责局机关事务。

(二)计划项目股

负责贫困人口任务计划的分解、下达、检查工作,负责贫困人口监测、统计、扶贫信息分析、扶贫基础资料收集;制订扶贫规划,建立项目库,负责年度项目的初审、编报,衔接工作,负责年度项目计划的下达、检查、验收工作。

(三)社会扶贫股

负责协调联络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的定点帮扶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扶贫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