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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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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泾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273号,电话:0563-5023502,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泾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泾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决策公开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6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5条、重点领域公开9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14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要求各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落实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政府部门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以现场查阅点、信息公开公示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新媒体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点,方便群众查阅和使用。

(五)监督保障

为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学习,通过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学习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增26

34

行政强制

4

增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8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领域信息不全,涉及水利相关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还需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水利方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对我局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合理化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

二是继续加大水利重点工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