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水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泾县水利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33 来源:泾县水利局 字体:[ ]






泾县水利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泾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审核、更新发布等工作。 2022年01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泾县水利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7条;其中,人大议案建议办理14条,行政执法22条,行政处罚29条,重点栏目23条,招标采购77条等。公开内容还涉及重要文件、工程招标、办事指南、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民生类信息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最大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门户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利局网页是泾县水利局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县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办事服务栏目可以查阅相关办事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可以及时了解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长制、防汛减灾等工作情况。同时,还可浏览公示公告、资料下载、部门风采等相关内容。

2.其他形式。通过泾县之窗、泾县新闻网、中安在线网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力度。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考核体系。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21.14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水利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大教育学习,使水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